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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用典】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

发布时间:2021-03-05 09:00: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蔚力

典故出处

[南宋]陈亮《中兴五论·论执要之道》

“臣愿陛下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凡一政事,一委任,必使三省审议取旨,不降御批,不出特旨,一切用祖宗上下相维之法。”

典故释义

(您)在上面掌握事情的关键和原则,把具体繁杂的事务分给臣下去做。

靖康二年(1127),北宋灭亡,南宋朝廷偏安一隅,对外屈膝投降,达官显贵纵情声色,只知寻欢作乐。山河半壁,仁人志士都渴望能够收复中原。陈亮(1143—1194),字同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人,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其曾祖父陈知元作为武官在“靖康之乱”中为国捐躯,陈家家门也由此衰落。

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周葵任参知政事,聘陈亮为幕宾,并亲自教他《大学》《中庸》中的“道德性命”理论,陈亮对此毫无兴趣。陈亮认为,空谈心性的道德性命学说无益于收复中原的事业。他一心扑在历史研究上,希望从中总结出中兴复国的经验和教训。

隆兴二年(1164),南宋朝廷被迫与金人签订“隆兴和议”,并割让土地给金国。自此,南宋皇帝向金朝皇帝自称为侄,年年向金朝纳贡。面对如此屈辱之境,朝中竟人人额手称庆。陈亮一心收复中原,不觉心中愤慨,遂以布衣之身写下著名的《中兴五论》,上表朝廷。陈亮针对宋孝宗独揽专权的现象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君主应“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不应事必躬亲,只需着重处理政治要事,把剩下的工作交给臣子们。

陈亮的《中兴五论》并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无奈之下,他只得回乡教学,把自己生平所学传授给更多的有志青年。朝中权臣在此之后一直排挤打压陈亮,但他收复中原的壮志却从未改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