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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绘本|习近平关于法治的妙喻

发布时间:2021-01-22 15:00: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习观 | 作者: | 责任编辑:张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部署,《学习绘本》特此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灵魂和生命”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明镜”“戒尺”

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2018年3月10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堤坝

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源头活水

 “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治国之重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